《奥斯堡信条》第二条款《论原罪》
《奥斯堡信条》The Augsburg Confessions
《论原罪》
(一)罪和原罪的定义
- 什么是罪:罪就是没有符合上帝的律法。“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翰一书三4)”。
- “符合上帝律法”不只是指一个人在内心和外在的行动符合上帝的对人的要求,而且也是指人的状态和关系符合上帝的旨意。“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三23);”“本为可怒之子(by nature (‘germination’, ‘production’, ‘sort, kind’, ‘disposition’, ‘usage’) the children of wrath)(弗二3);”“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罗十四章23)”“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罗七章24)”
- 人“按上帝的形象(image and likeness)被造”— 不只是拥有智力语言和意志的动物(没有第三状态);而“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4:24);拥有符合上帝旨意的性情,与上帝亲密的关系,和认识上帝愿意遵行上帝旨意的意愿。他的灵魂中没有犯罪的倾向(“是好的”“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二25)”)
- 什么是原罪:从亚当夏娃继承下来的,在人里面生下来就有的罪。“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罗五18a)”“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罗五19a)”既继承了罪责,也继承了罪性。
(二)从圣经看原罪
- 从亚当夏娃犯罪看原罪的特点。
我们将从堕落之前拥有的上帝形象;堕落时的罪的起因和罪的特点;堕落之后罪产生的后果,来看原罪的特点。
- 其它经文:诗篇五十一5“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约翰三6“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这里肉身包括灵魂。罗八章7“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弗四章十八节“他们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请看约翰福音描述的,人类所处罪恶的状态和原罪对人所造成的影响。(第一章)“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第三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第六章)“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concupiscence情欲、肉欲、恶欲”是罪(歌罗西书三5-6)。
- 原罪是如何继承的?亚当是以“形像样式和自己相似”(创5:3)生出了塞特,而不是以上帝的形像生出塞特。“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约3:6);“本为可怒之子(by nature (‘germination’, ‘production’, ‘sort, kind’, ‘disposition’, ‘usage’) the children of wrath)(弗二3)。奥古斯丁批判伯拉纠的说法“罪从亚当传给众人是通过效仿(imitation)”奥古斯丁认为是“通过血肉的传播(propagation)。”
- 原罪的效果:人依然能有对自然事物的智能,但已经完全丧失对属灵事物理解的能力(林前二14“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就是获得上帝恩典的能力,弗四18“他们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更丧失了主动寻求上帝,亲爱、敬畏上帝的愿望。罪人对抗上帝,躲避上帝,远离上帝;属灵的眼睛是瞎的,生活在黑暗和死亡之中(创三10亚当说「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露体,我便藏了。」 罗八7“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林前一23“我们却是传钉十字架的基督,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弗二1“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赛九2“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但是,我们仍是上帝的创造,虽然我们已经完全被罪恶腐败了(罗七18“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但罪不是上帝原造的本质(伯十8“你的手创造我,造就我的四肢百体。”);所以是可以被赦免的,被除去。
- 罪的起因。
人的罪是从魔鬼来的,人犯罪是受魔鬼的诱惑;(创三)魔鬼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弗二2)。”
魔鬼犯罪的原因是因为“不守真理(约八44),不守本位(犹6“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是因为骄傲(赛十四12-15“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这攻败列国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然而,你必坠落阴间,到坑中极深之处。”;提前三6“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创三5“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
(三)原罪与意志的捆绑
(1)人按上帝的形象被造,有意志,有选择。当与上帝关系好的时候,怎样的选择都是好的,都是符合上帝旨意的。
(2)有原罪后,属灵的眼睛是瞎的,生活在黑暗中。丧失对属灵的能力,失去行善的能力。所以,说是有选择,实际上只有一个选择,就是犯罪。
(3)马丁路德《被捆绑的意志》
(四)实际罪与原罪
(1)实际的罪就是我们心思、意念,言语和行动上实际上犯出来的罪。
(2)原罪是根,实际罪是结果。
(五)罪必须死
(1)因为上帝是圣洁的,容不下罪恶;上帝是生命,离开了上帝,就是离开了生命的本体—结果必然是死亡。
(2)属灵的死亡是真正的死亡。身体的死亡只是症状。
(3)罪恶和死亡紧密相连;没有罪恶,就没有死亡;解决死亡问题,必须解决罪恶问题。主耶稣战胜了罪恶,死亡就无法囚禁他了。
(4)“生一次的,死两次;生两次的,死一次。”
(六)对原罪的错误或不本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