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罪魁?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
证道经文:提摩太前书 1:12-17,路加福音 15:1-10,以西结书 34:11-24
奉耶稣基督的名,阿门!
谁是罪魁?八月二十一号,在叙利亚大马士革的郊外有一千四百人被化学武器杀害。美国政府根据中情局的情报得到的结论是,叙利亚政府军和阿萨德总统是罪魁祸首,是他们发射了化学武器。阿萨德否认这一点。他说,正相反,应该是反政府军为了促进美国和西方国家尽快出兵支持他们推翻阿萨德政府,栽赃到政府身上;是反政府军使用了化学武器,他们才是罪魁祸首。联合国派人去调查,只能确定有化学武器曾被使用,但无法确定是谁使用的。谁是罪魁的问题,常常很难说清楚;对于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期会有不一样的答案。文化大革命期间,刘少奇,邓小平被认为是罪魁祸首,毛泽东发动群众运动批判他们,把他们打倒;刘少奇和许多其他的中国领导人死于非命。粉碎四人帮后,许多老一代的国家领导人都被平反。刘少奇、邓小平和那些受迫害的人不再是罪魁祸首,反而是发动十年动乱的人像四人帮之流才是。但是据江青说,她只是走狗,帮凶,让人当枪使而已。谁是罪魁?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回答。对于许多人,这个问题唯一确定的是,我自己不是罪魁;罪魁一定是别人。刚才说的是国家和国际上的大事;那么,家庭社会,公司甚至可能在教会又怎样呢?一旦发生问题,出现分争吵架的情形,谁是罪魁呢?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其实,事情可能比当事人自己所认为的要复杂的多。
对于谁是罪魁的问题,今天的书信经文提摩太前书中保罗一反常理,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他说他自己在罪人中是个罪魁。哇,这肯定使太多的人吃惊了。惊奇之处在于,在我们眼里保罗怎么可能是罪人呢?他不是圣徒吗?他不仅说自己是罪人,而且说自己是罪魁。为什么呢?有人说,保罗是在说他的过去,是他成为基督徒之前,他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他从前是法利赛人,是迫害教会的元凶;他去大马士革(这是两千年前的大马士革)目的就是要去抓基督徒,无论男女,都捆绑他们,并带到耶路撒冷。所以,保罗过去确实是个罪魁。只可惜这并不是这句话的意思;不符合这句话本身的文法。保罗说的“我是罪魁”的“我是”用的是现在时态,不是过去式。现在式表示一种现在的状况并且是一种长久、习惯性的状况和现实。而且我不认为,他是在虚情假意地故作谦虚,从上下文看,他说的非常肯定。保罗作基督徒以后仍然是罪人并且是罪魁的说法,让许多人甚至基督徒无法接受。因为这彻底粉碎了许多人想要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立功行赏的好行为得救的幻想和企图。的确,基督徒已经是圣徒,有耶稣基督的生命;像哥林多后书说的: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但这说的是在耶稣基督里,可现实是我们常常没有在耶稣基督里,而是还生活在这个罪恶的世界里,我们里面的老旧人也还常常在作怪。所以我们依然是罪人。我们得救,在上帝面前成为圣洁,被称义仍然无法依靠自己,还是要依靠耶稣基督和祂的十字架。谁是罪魁?当人们回答这个问题时,非常计较自己的得失,并与别人比较,喜欢听人的称赞。保罗却不是这样,他说的是他自己在上帝面前的感受,他注重的是上帝对他的评价。用他自己在加拉太书中的话说就是,要得神的心,讨上帝的喜悦,而不是讨人的喜悦。他不与别人在外表行动上作比较,不像其他人;其他人常常与杀人如麻的罪犯像希特勒那样的人作比较,然后认为自己不但不是罪魁,反而自己是很圣洁的人。保罗则不一样,他在圣灵的光照下,与圣洁的主和上帝严格的标准作比较。而圣灵则是鉴察人心,通晓万事的。保罗知道自己并没有全心全意全力地爱主,并爱人如己;有太多的亏欠。所以在上帝面前,他感到自己是罪魁。
保罗感到自己是罪魁,不仅是因为他用上帝的标准衡量自己;也是因为他对比上帝的怜悯和宽容他的忍耐。当他说完“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之后,他说“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样。”怜悯能衬托出罪之深;忍耐更能显出罪之恶。反之亦然。深重罪恶凸显怜悯之恩丰厚;长久悖逆更显出忍耐的伟大。黑在白的衬托下更分明;污秽不洁在光明照耀下更明显。如果你有过买布或打扫卫生的经验,你就知道我在说什么。你看一块白布,但凡有一个小小的黑点、污点或瑕疵,你一眼就能看到;可是如果是一块有颜色的布,特别是花布,你就很难看到黑斑或瑕疵了。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公共场所的地毯使用的是那种黑灰黄褐色混杂在一起,没有规律的图案;因为任何小东西掉下去或一点茶水咖啡洒在上面,没有人能看出来的。打扫卫生也是一样。当你打扫一个房间的时候。如果房间很黑,灯光很暗;你会觉得这屋子没有什么可打扫的,已经很干净了。但是,如果你把灯打开或把灯光开到最亮,所有那些小细节便一览无余,全都看清楚了;这时你会觉得这屋子其实非常脏乱。圣灵光照我们也是一样;像保罗那样越是有圣灵充满的人,越是能看清楚自己的罪。所以,只有在圣灵的光照之下,我们才能知道“在罪人中我们自己是个罪魁。”
感谢主的是,“我是罪魁”这句话并不是保罗所说的全部内容,只是提摩太后书一章15节的下半段。第十五节全文是“「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我们看到,保罗说自己是罪魁的目的是要证明耶稣基督降世的目的,是在强调上帝怜悯罪人的恩典。他用自己作见证,见证上帝居然爱一个像他这样的罪魁。这样类似的问题在今天的福音经文中也有。比如:谁是那只迷失的羊?谁是那失落的一块钱?其实在上帝面前,所有的人都是那失落的钱,迷失的羊;就像以赛亚书五十三章说的“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然而上帝却爱我们这些迷失的罪人。羊对于牧人来说,和钱对于寡妇来说都是非常宝贵的,是他们心所珍爱的。上帝爱世人,要把我们这些迷失的羊寻找回来。就像今天旧约经文中说的“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亲自寻找我的羊,将他们寻见。牧人在羊群四散的日子怎样寻找他的羊,我必照样寻找我的羊。”主耶稣接待罪人,与众税吏和罪人一起吃饭就是为了拯救他们,把他们寻找回来。他所说的这两个比喻都是表明,上帝出于爱,不顾一切地要寻找回属于祂的迷失之羊,失落的钱币。我们每个人都能感到这种执著的爱,不顾一切的寻找。这种个人的感觉就像我们在上帝面前感到自己是罪魁一样,我们每个人会感觉好像上帝撇下九十九只羊来寻找我们一个人;或像打扫屋子,细细地找,直到找著到我们。因为那羊,那钱是属于祂的;所以祂一定要找到。今天,上帝也在寻找你。虽然你我都是罪魁,但我们也都是属于祂的迷失的羊,失落的钱币。当保罗知道基督的爱与怜悯后,他更感到自己的不配,不配上帝奇异的恩典。所以他说“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
最后,谁是罪魁?主耶稣本是无罪,圣洁的;然而,祂却承担我们的罪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祂在十字架上代替我们的位置,为我们承担罪的刑罚。因为世人的罪都归在祂的身上,所以祂在十字架上在上帝眼里成为了罪魁。上帝的愤怒倾泻在祂的身上。哥林多后书中保罗说的“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我们本是罪魁,耶稣本是无罪的;然而,祂却替我们成为罪魁,好叫我们因信称义,在耶稣基督里成为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