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义如何显明?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宗教改革主日
证道经文: 罗马书3:19-28
奉耶稣基督的名,阿门!
今天是宗教改革主日。五百零一年前,上帝通过马丁路德开始了改革教会神学、体制及敬拜与生活方式的改教运动。开始这次改革的标志性事件是一五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马丁路德将他反对赎罪券的《九十五条论纲》钉在德国威登堡教堂大门上,然而改革的火花却早在一年前的某个时候,于威登堡奥古斯丁修道院的五号高塔中,由圣灵在他的心里点燃了;就在那个时候,马丁路德发现了上帝的义,并发现上帝的义是如何在福音中彰显出来的。他终于理解了罗马书1:17节所说“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的这句话。在这之前,他所理解的上帝的义,是当时中世纪教会(就是现在的罗马天主教)所教导的意思 — 就是上帝是公义的,祂要通过福音审判罪人从而显明出祂的义来。但此时在这高塔中,马丁路德发现,虽然上帝确实是通过福音显明祂的义,但却不是按照祂的公义来审判人的义,而是按照祂的慈爱而拯救世人的义;不是我们自己的义,而是基督的义,是上帝在耶稣基督里加给我们的义;所以不是我们主动的义,而是被动的义。
在教会中最常见的错误教导之一,就是混淆律法与福音,简单地说,律法是圣经中上帝要求我们做的,我们若做不到祂就必审判和刑罚我们,福音则是上帝为我们做了,并在耶稣基督里拯救和祝福我们;如果我们混淆了这两者,其结果是双重的:一方面,有的人把律法当成福音,认为既然律法是叫人做的,那就一定有人能做到,然后自动认为自己就是那能做到的人。所以这种人一听到律法就很兴奋,只要自己表面做得好一点儿,就自我感觉良好,心里就踏实,很得安慰,认为凭自己的努力一定能得救。另一方面,有的人却把福音当成律法,当他们听到被错误教导的福音就非常的害怕,甚至绝望,以为福音是上帝以更高的标准要求我们,若达不到的话,就会受到更严厉的刑罚。前一种情况造成一些不知罪且假冒为善的人,然而今天我们重点讲一讲后一种情况,就是人们把福音当成律法而感到害怕与绝望的情况。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就是不知道上帝的义,更不知道上帝的义是如何在福音上彰显出来的。
其实这种情况就发生在马丁路德身上。年轻的路德在教会的错误教导影响下,以为上帝的义是指,上帝本身是公义的,祂通过福音审判罪人从而显明祂的义。路德以为人必须按照福音书所说的要求去做,比如心里必须没有任何污秽的思想,没有私欲,舍弃财富等等才能最终得救,否则就会被惩罚。在当时的人眼里,主耶稣和福音意味着将来的审判,因为主耶稣是审判活人和死人的主。当他上大学时,有一次从学校回家的路上遇到暴风雨,险些遭到雷劈,祂认为这是上帝对他的罪愤怒了,于是,他急忙抛弃一切,进入了修道院,成为了一名修士。但他在修道院里心灵并没有丝毫的平安,相反的,他为了除掉自己所有的罪,不断的祷告、禁食、苦行,因为他被教导说,这些是福音的一部分;然后还不断地找修道院里他的导师忏悔,但却无济于事,因为当时的忏悔礼已经不再是纯净的福音,而是夹杂了需要人补赎的环节,当然无法带给人真正属于福音的安慰。这样,他不仅没有平安,反而心里越来越恼怒上帝了。你呢?你是否有类似的困惑与挣扎呢?是不是也没有真正的喜乐平安呢?我在这里是对那些已经知道自己是罪人,而且对自己的罪非常懊悔,真正寻求上帝的国和祂的义的人在说话。不认罪的人不会有这样的挣扎。
许多追求上帝之义的人并不知道什么是上帝的义,也错误地彰显上帝的义。当他们以为福音中上帝的义是上帝在四福音书中要求人行出来的义的时候,他们便以为信从福音就是信靠自己听了福音之后,出于感恩的心而行出来的义。我不是说这样做不对,我们确实要有信心的行为和感恩的果实;但这是结果,不是原因,更不是我们信靠的对象。而且人因福音行出来的义并不是福音彰显出来的上帝的义,因为如果是的话,那么其结果就必然是,人要彰显和高举自己的义,靠行律法和道德行为上的义;那么得救的方法必然是今天书信经文罗马书第三章所说的“立功之法”而不是“信主之法”了。这个错误的本质就是罗马书第十章中保罗所说的,“因为他们不知道上帝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上帝的义了”。
那么什么是上帝的义呢?首先,上帝的义当然是指,只有上帝本身是义的,祂是公义和圣洁的。因为祂公义的特性,祂必将审判所有不虔不义的罪人。然而,圣经说的很清楚,世上没有义人,连一个都没有;也就是说用上帝绝对公义、圣洁的标准,包括福音书中那些要求内心纯洁而且以全心爱上帝和爱人如己的标准来审判的话,没有一个人,即使是基督徒(无论你认为自己多好多虔诚)也无法在上帝面前称义,无法得救。任何想要按照上帝公义审判人的义来称义得救的努力,无疑是在上帝面前炫耀属于自己的但却根本达不到上帝要求的义;这样自我为义,假冒为善便免不了了。立功之法的可恶之处在于,人虽知道只有上帝是义的,但却仍要立他自己的义,认为自己的功劳在得救上有份。实际上这种情形,就好像人向上帝不断挥舞自己叫花子的烂衣服,因为先知以赛亚说过,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这不是在彰显上帝的义,而是在招摇自己的义,窃取上帝的荣耀。
那么上帝的义是怎么彰显给世人的呢?确实是通过福音。但在福音中显明出来的上帝的义到底是什么?它又是怎样彰显出来的呢?答案也很简单。既然人都是罪人,无法达到上帝所要求的义;那么,上帝就差遣祂的爱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把这个上帝的义带入人间,赐给人类,作为礼物赠送给你和我;祂为我们成就我们无法成就的义,并把这个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这就是今天书信经文所说的“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注意:这里出现了两个“律法”这个词,在这里这两个词不是一个意思;因为如果是一个意思的话,你会发现这句话本身自相矛盾(一方面说,上帝之义的显明与律法无关,另一方面却说,与律法有关,正是律法证明出来的)。所以这里两个“律法”的意思不太一样,一个是指狭义的律法(就是上帝要求人遵守做到的),另一个是指广义的律法(就是与先知这词一起指整本旧约圣经)。所以“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这句话的意思是,上帝的义是在祂要求人需要遵行的一切以外显明出来的,有旧约圣经为证。那么,人不能做到而又有旧约圣经为证的上帝的义到底是什么呢?就是旧约圣经通过预言和预表证明的耶稣基督为世人所做的一切—(1)道成肉身,明显在人所能做的以外,却有旧约的预言为证(从创世记第三章开始就有这样的预言了);(2)主耶稣在地上的事工,祂的话语和祂所作所为:使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风的得洁净,使死人复活;这也是人的能力所不能及的,但却有旧约的预言和预表为证(比如以赛亚书53章等);(3)主耶稣的死和复活并救赎与天国的意义,人更是无法做到,却在旧约圣经的预言预表中比比皆是。耶稣基督和祂所成就的义才是上帝的义,才是上帝在福音里所显明的义。
感谢主!上帝在耶稣基督里的这个义不需要我们添枝加叶,上帝既然这样爱我们而来到世上,甚至在耶稣基督里已经为我们钉十字架死了,祂难道还不把祂所成就的义白白地送给我们吗?为什么我们要掠夺祂的功劳呢?好像救恩有一部分是我们参与做成的呢?圣经说,我们得救不是靠“立功之法”而是“信主之法”,信主不需要我们宣称自己在得救上有功劳,而是简单地相信,全盘地接受。当耶稣成就的上帝的义通过信心加给一切相信之人的时候,被动接受的信心的义就是上帝的义了。什么是真正彰显上帝的义?就是在得救问题上毫无保留地接受耶稣基督和祂的救恩,丝毫不添加自己的义,不加上自己所谓的好行为或任何出于自己的东西。求主怜悯我们,让我们真正明白什么是上帝的义,让我们完全谦卑下来,全盘接受上帝在耶稣基督里为我们所成就的义,不去掠夺祂的功劳,而是分享祂的成果,就是耶稣基督为我们成就0的赦罪与永生。愿颂赞、感谢和所有的荣耀归给主,阿门!